虽然已经到2020年了,但是还有几天才过年,这几天正是农民共结算工资的时间,农民工能不能回家过个红火年就靠这些钱了,但是就是有一些无良企业会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年底重拳出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哪些举措吧!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首先明确了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要求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要按照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劳资政关系的平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处罚的同时,更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和帮扶,使他们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农民工在选择用人单位时,自己也需要擦亮眼睛,对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核查,除此之外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还需要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劳动记录等证据的必要性,从而积极争取劳动权益。
此外,除了农民工外,还有大量城市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值得关注。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农民工的规模将越来越小。《条例》的适用范围也需要扩大,将这些具有城镇户籍的新型“农民工”纳入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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