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香港,停止暴力!香港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下午主持记者会,宣布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俗称“反蒙面法”,以下简称《规例》),以禁止《公安条例》(第245章)所规范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以及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和暴动中使用蒙面物品(包括颜料)。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1年。《规例》将于明日(10月5日)零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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